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甲方房屋坐落于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 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附属物_____ 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包括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三条 该房屋为济南铁路局职工房改房,房屋产权证尚未正式办理下来,甲方 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产权明晰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抵押债务、税项及物业水电费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责该房屋产权证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的办理费用,该房屋的面积 如有变动,以房管部门测绘后新出测绘图所载为准。
第五条 甲乙双方以诚意负责的态度进行该房屋的产权交易事宜,并为规避交易 风险,就交易步骤作如下约定。第一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对该房屋现场查看并由甲方就该房屋实际状 况向乙方说明。
第二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房管部门确认该房屋的产权及相关情况,并 在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同时甲乙双方签订本向书。
第三步、甲方应在收取定金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完结该房屋 的房屋产权证。
第四步、甲方在房屋产权证办理完结后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知会乙方。然后,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办理网签和过户手续,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元整先行款。 第五步、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先行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房,乙方在收房查验后将尾款人民币_元整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契税等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向国家 交纳,其他费用,依据政府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如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中介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支付定金甲方不予 退还。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应在提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双倍定金。
第九条 本意向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书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意向书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