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的劳动合同书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续订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建筑行业、生产一线用工适用)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下列第项: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综合工时制,按(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把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岗位),乙方需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持证方可上岗。 3、甲方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
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治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5、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五、劳动报酬
1、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元。
2、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按规定支付夜班津贴。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有关待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除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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