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颖 原创 2003-04-01 11:14
王先生花一百块钱买了部手机,不料却是假的。王先生不仅万分感慨:这种购买行为本不该发生在他的身上!王先生大学修的是法律,现在是营销学的硕士导师。卖给他手机的是个民工,只花了一分钟便把手机推销给了王先生。失败,可耻的失败!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王先生开车走到十字路口,正遇上红灯,便把车停了下来。一个民工走过来轻轻地敲王先生的车窗,王先生以为是个要饭的,便怜悯地打开了车窗——在严冬的风中,民工的衣衫显然有些单薄;蓬乱的头发和胡须,衣服上沾满了灰浆和油污,看上去就叫人立即心生怜悯。民工问他要不要手机,王先生问什么手机?民工从兜里拿出一部新型手机,王先生拿过来掂了掂,然后打开电源开关,屏上立即显示“电池电量低”、“检查GM卡”,然后就灭掉了。民工急切地说,绝对没问题,我实在急着用钱,八百块钱,比商店便宜得多。王先生笑了笑说,绝对是偷来的,给你一百,以后不许干这种事!民工不好意思干又心有不甘地接过了一百块钱,目送着王先生的车走了。王先生直接来到学院派出所,把手机交给民警,说是捡的。民警接过手机一看,笑着对王先生说:王教授,这手机是假的!王先生吃了一惊,怎么可能呢?民警说别
看入网证、防伪商标什么都有,外观、键盘都跟真的一样,却是百分之百的假手机,没点专业知识根本看不出来„„王先生与民警整聊了两个小时,陷入了沉思。
成功,营销得太成功了!虽然我们反对违法、违反道德的行为,但仅从营销的角度来看,该案例完全值得仔细分析。 营销的场所选择。从销售的角度来讲,选择的场所最好是自己占尽了先机,同时也能使购买者更方便。于是,他们选择了路口,车上。在这个特殊的场所,目标购买者无形中减少了商量的参谋,考虑的范围也受到了最大限度的限制。 营销的对象选择。选准了营销对象,营销便成功了一半。他们为购买对象订立了如下标准:
1.司机,驾车行驶在路上的司机。每个司机都清楚交通法规,决不会非法停车。于是,交警和交通法规都成了达成销售的有力促进者。
2.非出租车的轿车司机。一般开车上路,司机都会带一定数量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是私家车主,钱就更不是问题。
3.四十岁上下。经验与经历比较丰富,稳重多于火气,且
易产生同情心。
营销的时机选择与控制。营销者要善于发现机会,并能充分加以利用;尽量缩短销售过程,时间越长越不易掌控。他们选择了司机等红灯的时候。最长的红灯也就是一分半钟,在这段时间里,目标购买者根本没有商量、检验商品和考虑的时间。 营销的道具。利用道具可营造利于成交的气氛和情绪,还能够合理地向购买对象发出各种暗示。单薄而污秽的服饰,蓬乱的须发。与季节、场合、景物相配合,使自己处于显而易见的弱势,引导自然而然地自认为强势的目标购买者产生同情、怜悯——潜台词就是忽视或轻视。
目标购买者的心理分析。充分地了解购买者,尤其是他们在交易全过程中的种种心理变化。这一点极其重要! 1.图便宜。这种心理意识人人都有,没有人愿意吃亏。 2.花得起。百十块钱对于这些人来讲不过是几盒烟、一顿饭的事,无关生计。
3.自信。自认为见多识广,对自己的判断力和识别力充满自信。
4.欢控制局面。这是营销成功过程中最高妙的部分!先卖个一般人不易看透的破绽,引导你看穿,然后再表演被你看穿
后的窘态,表面上把局面全部交由你来控制,让你陶醉在自己的社会经验和鉴别力里——我一看就知道是偷来的!于是,在不知不觉中,交易的中心——产品本身——竟被暗渡陈仓地调换成了产品来源;推销者被动地接受了你对产品来源的认定,而你却主动地承认了产品本身的质量合格,最关键的问题被当作了最无关紧要的问题!
什么叫上善若水?什么叫大智若愚?什么叫羚羊挂角、无迹可求?一个貌不惊人的路边小贩做了一次生动的演示。营销的核心是什么?是妥协。一个貌不惊人的路边小贩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轻易而有效地运用了这个原理。 好了,回过头来在分析一下产品。
1.知名品牌。小贩是出不起也不会出广告费的,但他会“借”。
2.比较新的机型。过时的没人要,刚上市的他还做不出来。 3.重视外观与标志。这是这类产品的“核心优势”。 广告使品牌具备了高知名度,使目标购买者一见就能够产生信任的联想和想要拥有的冲动。比较新的机型具备更高的认知度,让人一看就觉得熟悉。有了这些,再加上“过关”的外表和种种标志,便形成了适宜的产品策略。
发现了某种需求,制造产品来满足这种需求;加上全面、细致地分析和准备,自然而不着痕迹地把握营销的机会与过程,便构成了这个成功的营销案例。还有一点值得重视,那就是销售人的销售技巧。这也是本案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本案给人的启示不少,尤其是从事营销的专业人员,可从中体会这样一些道理。
1.营销无常法。营销可以教授和学习,但课堂和书本不是营销的全部。营销与所有物质一样,是变化的、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营销人和外科大夫一样,需要更多的“临床经验”和案例。
2.理论常在实践后。民工不学营销,干的却“很营销”。先有实践,而后有理论,这是人人尽知的道理。理论通过对实践的总结和分析而产生,以“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的形式反过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但在营销的实践活动中,把“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当“唯一”、当“金科玉律”的事件常有,把变化、动态当永恒的也常有。也许,营销专业的教程中,还需要加重实践的程序。
3.“功夫在诗外”。有些营销活动看起来很另类(如传销),有些表面上看几乎不属营销(外交辞令、机关里面人与人的交往),但深入推敲,常会发现特殊的营销元素。也许,除了名
门正路之外,还需要关注一下另类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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