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教师个人论文在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征集、评奖活动中获奖,按上述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奖励。以上奖励每篇论文就最高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教师在校内承担、参与正式立项的教学、科研课题研究,课题结题后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县级正式立项课题,课题正式结题后,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奖励500元。 1
2、市级正式立项课题,课题正式结题后,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奖励800元。 3、省级正式立项课题,课题正式结题后,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奖励1000元。 4、国家级正式立项课题,课题正式结题后,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奖励1500元。 以上奖励均需有相关部门的正式结题批文为依据,奖金在课题组组长与组员之间按1:1的比例分配。 三、教师个人参加名、特、优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评选活动,取得相应称号者,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奖励2000元。 2、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1)获得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奖励200元。 (2)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奖励500元。 (3)获得省级学科带头人称号,奖励800元。 3、获得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1)获得县级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奖励100元。 (2)获得市级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奖励200元 (3)获得省级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奖励500元。 (4)获得国家级名师、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奖励1000元 四、教师组织、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校同意参加的教学类学科竞赛、专业技能比武、作文竞赛、文体、书画竞赛等教学类项目的竞赛活动,学生单项取得名次的,对辅导教师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以学生获奖证书为依据)。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 二 三 800 400 100
400 100 50
2
100 50 30 50 40 20
获团体奖,对辅导教师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同一项目,单项奖与团体奖不重复计算,两项奖取最大值。)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 1000 800 500 300 二 800 500 300 200 三 500 300 200 100 五、教师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获奖的,以所获奖项的名次(等第)为依据,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 1000 500 300 200 二 600 300 200 100 三 300 200 100 50 教师在同一次活动中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只就最高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奖励制度 1、对口升学奖励制度 (1)学校每年以参加对口升学的考生数为基数,本科上线率达10%以上,学校为每位三年级科任教师解决500元/人的经费进行旅游作为奖励,本科上线率达20%以上,学校为每位三年级科任教师解决2000元/人的经费进行旅游作为奖励。三年级体育教师可派一人参加,具体人选由体育教研组组长决定。 (2)每年对口升学必须完成5%的指令性计划,完成指令性计划的班级或专业,每考取一个本科生,学校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奖励到专业或班级,平均分配到班主任和对口科任课教师,体育教师可按科任教师的8%参与奖金分配。没有完成指令性计划的班级或专业,学校不予奖励。 对口升学的具体奖励事宜,以每年高考奖励方案为准。 2、导游班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奖励制度 导游班参加导游资格证考试,以参考人数为基数,拿证率达50%以上,学校以拿证人数为标准,按200元/生奖励到班,由班主任老师组织分配。未达50%,学校不予奖励。 3、优秀教研组、优秀教研组长奖励制度 3
(1)学校每期按教研组数的30%评定优秀教研组,被评定为优秀教研组的,该组成员每人奖励30元。 (2)学校每期按教研组长人数的30%评定优秀教研组长,被评定为优秀教研组长的,每人奖励50元。 4、教学常规检查奖励制度 学校每期按每个教研组人数的30%评定优秀备课与优秀阅卷,被评定为优秀备课或优秀阅卷者,每人每项奖励30元。 5、教师参加校内各项竞赛活动获奖,或获得学校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由相关职能科室提出奖励方案,校长室研究决定。 七、综合类奖励制度 1、年度综合考核被评为先进的教师,奖励现金50元。 2、年度综合考核被评为优秀岗位的教师,奖励现金100元。 3、年度综合考核立小功的教师,奖励现金300元。 4、年度综合考核立大功的教师,奖励现金500元。 八、奖励实施 凡达到奖励标准的教师,需于每年下期末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教务处审核属实,报校长室批准,给予奖励。未按时提出奖励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不再补发奖金。 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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