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工程名称 术交底记录
PTC管桩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PTC管桩的施工方法 交底内容: 1、PTC管桩施工工艺流程 PTC管桩施工工艺主要流程为: 原地面整平压实→桩位放样→打桩机就位→桩机调平→校核中心定位→打入第一节桩至设计标高→起吊第二节桩→电焊接桩→检验焊接质量和垂直度→打入第二节桩→重复前面的打桩工艺直至设计标高→检查整体质量→绑扎管桩内钢筋网片、绑扎桩顶连系梁钢筋→安装连系梁模板→浇筑混凝土、养护→碎石填筑。 2、施工方法 1)放线、定位 按设计图纸进行桩位放样,桩位施放误差不得大于±10cm,插上小木桩或圆钢筋定出桩位中心。施工中,由于打桩挤土等各种因素影响,必须定期对桩位按系统进行复测、校核。 2)桩机就位及进桩验收 设备进场组装调试后,移机至桩位上就位调整。在软弱地基上沉桩时,桩机下部垫钢板或路基板。施工时,调整桩架使之处于垂直平稳状态。施工前在拟打桩的侧面和送桩器的侧面上设置标尺,以便于每米沉桩锤击数的记录和最终贯入度的测定。 本工程采用成品桩,进场管桩的质量应满足下表要求:
PTC桩的施工质量及检验要求: 检查其质量保证资料,如合格证明书等,确保其强度、龄期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对检验不合格的桩,如桩靴(尖)偏离中心线、桩身有裂缝、桩顶法兰倾斜、混凝土强度达不到龄期要求等,将不予施打和验收。成品桩堆放场地尽可能靠近打桩施工地点,场地要平整、坚实,垫木放到吊点位置,堆桩层数不超过五层,管桩两侧
设防滑木楔。运输起吊和堆放质量及检验要求: 3)试桩 正式沉桩前,为了对施工工艺作出合理评价及确定地质承载力情况,根据设计要求,按施工流程进行桩的试打,试桩完成后进行承载力试验,根据承载力试验情况确定后续施工的管桩的长度及间距。 4)沉桩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第一节桩的沉桩质量,认真注意稳桩、压锤时的桩身变化情况,发现有偏移、倾斜或斜桩过大时,立即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校正措施。 在施工为做到有效控制,采用重锤轻击的方法施工。开始沉桩时,如地面表层土质较松软时,先利用桩锤自重下压,或空打几锤使桩沉入地面3m左右时,再次测量桩身垂直度,无误后方可继续施打,否则拔起重插。如遇障碍物引起桩斜,亦需拔起重插,直至满足垂直度要求。开始沉桩时桩锤油门控制要小,随着桩入土深度的增加, 阻力增大,逐渐加大油门。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观测桩垂直度(斜桩倾斜度),以免遇到地下特殊情况使桩发生倾斜而打碎或打断,并应观测落锤高度。对桩帽内的缓冲垫材要经常检查,及时更换,保持始终平整,以保证桩头完整,使桩顺利地打到地面。 5)接桩 接桩时桩头高出地面1.0米左右,采用两台电焊机对称焊接。先将下节的桩头加上定位板,再将上节桩放在端板上,依靠定位板将上下节接直其错位偏差不大于2mm;焊接前要确认端板是否平整,上下桩如有间隙要用楔形金属板全部垫实焊接牢固,焊接前应保证上下端表面用铁刷清理干净(坡口处可见金属光泽),拼接处坡口槽的电焊要分层对称环缝焊接,以保证焊接质量和技术要求。 6)停打标准 正常情况达到设计高程终止打桩。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锤,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打桩。
贯入度剧变,或最后贯入度相对设计值或试桩资料过大过小;桩身突然发生倾斜、偏移或锺击时有严重回弹;桩顶严重破裂或桩身产生裂缝;桩架剧烈晃动;其他异常情况。 7)施工记录 沉桩过程中,及时、详细、如实、准确地做好打桩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等原始资料,并及时审报,工程竣工后,一道编入竣工资料。 8)成桩质量检测 承载力检验,采取静压、静推试验进行承载力测定。 9)桩顶连系梁施工 成桩质量检测合格后,开始管桩桩顶及连系梁钢筋混凝土的施工,按图纸要求, 焊接管桩桩顶的连接筋并绑扎连系梁钢筋浇筑混凝土并养护。 3、质量保证措施 1)桩放位后,在桩位中心插一根小木桩、竹桩、或圆钢插入桩位中心,并洒上石灰或用红油漆等作出明显醒目的标志,以便桩基就位和桩基复核。 2)商品桩现场堆放时,搁置点需在同一垂直面上,最多堆三层。 3)施工中注意起吊方式,并在吊装过程中轻放,严禁采用拖吊。 4)打桩架打桩时要随时检查桩身垂直度,保证桩的垂直偏差<0.5%。 5)考虑到此场地土质较软,为防止“溜桩”现象的发生,在开始锤击前,利用桩锤本身的重量或用“冷锤”将桩压入土中一定深度,并待桩稳定校正其垂直度合格后,再按正常的落距沉桩。 6)送桩帽内的缓冲弹性衬垫应平整,且应经常更换。 7)送桩时,记录员应根据实际打入地基桩长,计算出送桩深度,并经复核无误后,在送桩器上作出深度标记,将桩送至设计标高。 8)经常复核临时水准点及与标点的高差。 9)认真做好打桩原始记录,及时做好定期验收工作。 10)对各个方面的工作都派专人进行负责督促管理。 11)加强管桩的质量验收,外型尺寸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12)严格按照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
4、安全保证措施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并将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在施工中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加强安全教育,在开工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用电、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习惯。 2)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了解施工现场的遵章操作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设施的工况。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沉桩现场要严格实行统一指挥,在吊装过程中,除现场指挥人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指挥操作。 4)参加沉桩人员均应有相应的资质,分工明确,并建立岗位责任制。不得在操作前临时调换工种,保持吊装队伍稳定。 5)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及其他建筑物和吊管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 6)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7)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管桩时,不得在管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8)起重吊装管桩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9)沉桩作业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所有人员均不得在起吊和运下的管桩下站立。 10)在打桩设备移动范围上空不得有高压电线,如有,必须与桩架最高点保持一定距离。 11)对各种吊装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 12)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不得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入施工区,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醒目地点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和工程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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