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矿山生产安全、协调、稳定发展,使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有一个安全、温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特成立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服务队在矿山安全技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服务队的宗旨是:情系矿工,爱献矿山,团结友爱,和谐发展。行动口号是:爱心献矿山,真情保平安。原则是: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第三条 服务队开展活动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管理制度。
服务内容
第四条 为矿区发展、矿区管理、矿区建设、矿山抢险救灾等提供志愿服务。为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务工人员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 及时了解掌握务工人员的思想和情绪状况,化解思想疙瘩。对情绪和身体状况异常的务工人员要劝阻其不要下井。
第六条 广泛开展矿区综合治理活动,包括日常对矿区的治安巡逻、作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务工人员之间的纠纷调解、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期间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宣传动员、防火、防盗、治安工作以及特殊季节的地质灾害监控等。
第七条 配合矿山安全技术部开展工作,为矿山各项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1
队员条件
第八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热心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承认服务队章程,愿意参加服务活动,以个人自愿的方式参加志愿服务工作的矿山务工人员,均可成为服务队队员。
队员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服务队队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服务队的有关活动和会议,接受相关教育和培训;对服务队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并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十条 服务队队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提高个人思想觉悟及服务技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遵守服务队纪律,遵守队伍章程,完成服务队交给的各项任务;维护队伍的团结和统一,珍惜队伍荣誉,促进队伍发展;维护服务队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 服务队队员入队必须面向队旗进行入队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遵守服务队章程,履行队员义务,执行队的决定,严守队的纪律,珍惜队的荣誉,以高度的热情,认真工作,为矿山的安全、稳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决无怨言。
标 识
第十二条 服务队队旗旗面为红色,旗面正上方为“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标志图案,下方 “矿山志愿者服务队”。均为黄字。服务队的重要会议以及大型活动可以使用队旗。
2
第十三条 服务队统一佩戴印有 “金铁公司矿山志愿者服务队”标志图案及“矿山志愿者服务队”的红色袖标。
第七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服务队设队长一人,副队长二人。每个施工单位至少有一名服务队队员。
第十五条 服务队建立每月例会制度,由队长召集主持,研究、部署志愿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可邀请矿山安全技术部负责人参加。
第十六条 服务队队内可根据工作及管理需要成立相关职能小组并制定制度,但必须报矿山安全技术部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服务队队长、副队长每年初选举一次。
第十八条 服务队所有成员均可推荐或自荐参加队长、副队长竞选。
第十九条 若特殊原因,服务队出现队长、副队长空缺的情况,可由矿山安全技术部指定代理队长。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服务队成立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矿山安全技术部负责解释。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