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加强监管力度,现对市场上的临时商贩做出以下承诺。
承诺内容
1. 严格遵守市场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市场经营秩序,不采取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 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 3. 不在市场上发生任何与市场经营秩序无关的矛盾纠纷。
4. 不占据市容市貌,不挤占行人通道,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交通。 5. 独立承担所有经济责任,不向市场或政府部门提出任何经济索赔要求。 6. 不随意更改摊位和经营范围,不擅自停业或更改商品品种。 7. 不进行低价销售、恶性竞争行为。
8. 保护公共环境卫生,不随意丢弃垃圾,保持周围卫生、整洁。
9. 不从事任何未经授权的经营活动,不扰乱政府和市场管理的正常秩序。 以上承诺内容为临时商贩在市场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如有违反承诺内容,将被市场管理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承诺事项
1. 本承诺书的签署具有公证性,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2. 临时商贩应在市场内摆放本承诺书,并在摊位上公示相关证件和承诺书。
3. 承诺期限为半年,半年后需重新签署承诺书。
4. 临时商贩应自觉遵守承诺内容,如有违反,市场管理部门将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结语
以上承诺内容,是对临时商贩在市场经营中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和行为规范的严格要求。临时商贩应该自觉履行承诺,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市场经营发展和提升市场形象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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