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55岁必须退二线。
一.处级以上干部58岁、科级以下干部55岁、女干部50岁将全部退居二线,不再保留实职岗位。对此类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来说,要么是保留级别待遇等待没有实职的空岗位出现,到时候再按资格进行递补。还有一种方式是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待退休。
正处任职市级单位副局级在57周岁。一般正处级和员工在55周岁。退居二线是指我们党为了使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得到延续与发展,对在职官员或企事业领导干部接近退休年龄在职官员或企事业领导干部,提前解除领导职务,而担任相应级别顾问或调研员职务,但仍享受原岗位的政治、经济待遇做法的政策概括。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年龄都进行了初步规定。党政领导职务每个任期为五年,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除达到退休年龄、健康原因、辞职或罢免等情况者,应当任满一个任期。国家级领导干部一般没有明确的退休年龄规定。
二.从目前的状况来看,“退居二线”政策只适合于解决短时间内出现的退职领导和岗位的矛盾,并不适合作为一种长期的调整政策,而且这项政策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无非就是到60岁退休,而不是随意无原则、无依据地进行政策变通。
三.退居二线的干部还要继续上班
1、理论上讲,退居二线的人员同样要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退居二线,只是不担任领导职务,不是退休了,这样的话就应该继续上班,遵守单位考勤制度,否则就是“吃空饷”
2、实际当中,退居二线的人员不太好安排工作,上班可能起到坏作用。
退居二线的人员,大多是曾担任过领导职务的老同志,虽然现在退下来了,担任职级公务员或非领导职务,如果还继续上班,作为普通人员工作,那么就要受现任中层领导的管理,但现任的中层领导都曾经是退居二线老同志的下属,不管是出于尊重,还是余威尚在,都不好安排老同志的工作。这样的话,这些老同事即使来上班,也无所事事,不仅不能做事,反而起到坏的带头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
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九十三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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