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不进行公证的,只要遗嘱符合下列要件也是有效的: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一、人活着的时候怎么立遗嘱
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
(四)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五)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只有遗嘱人才有权将遗嘱予以废除或取消遗嘱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遗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
一、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四、遗嘱处分的遗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六、遗嘱具有合法的形式。遗嘱的形式包括口头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自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公证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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