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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房产证可以更名吗

2022-06-30 来源:趣尚旅游网

法律主观:

准确的讲不一定,因为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此处房产是全款购买,那就可以更名,新旧房主去开发商或售房处直接更改底单就可以; 第二种原房主是贷款购买的,那就更不了名了。因为办理贷款的时候该处房产需要在银行做登记,同时银行会在房产处备案,所以此处房产已经在房产处挂名了,也就是说,要更名开发商说了不算,必须到房产处更名,到房产处更名就属于 二手房 手续更名了,首要前提必须等房照下来,也就是说,贷款购买的房子,新房住必须等房照下来后,才能在房产处进行二手房更名过户。 没有 房产证 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如果要买的话,会有风险。至少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下买卖协议的公证。再去房管局问问可不可以办委托书公证,如果以后产权证下来以后,也不用再去找房主。 只公证不过户对 买房 人来说存在巨大风险。因为在我国 房地产法 律、 法规 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 房屋所有权 的第一 证据 , 购房合同 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 房屋抵押 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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