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申请优先权的方式:当事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经初步审查认为有关规定的,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布。核准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