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抵押的流程:第一步: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第二步: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第三步: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第四步: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第五步: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件(指居民身份证、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第九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