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流程是怎样的?破产清算是指宣告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为:1、企业作为债务人自行申请或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2、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3、人民法院通过摇珠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4、发布破产公告;5、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6、召开债权人会议,确定破产财产及破产债务;7、经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进行重整或和解;8、重整或和解失败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9、组成破产清算组,将破产财产以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破产债务的清偿;10、企业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终分配终结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向破产企业的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依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清算有哪些条件?企业破产清算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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