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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产权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配

2020-09-12 来源:趣尚旅游网

夫妻离婚时,如果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法院不会直接处理房子的分割。建议夫妻先与第三人协商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另起诉讼处理。法院通常会采取部分财产分割不予审理或中止审理,等待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再进行分割。

法律分析

由于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就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这套房子的分割,有可能牵涉到第三人的利益,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在本次离婚诉讼中处理这套房子。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的部分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提起诉讼;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再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先就房产分割问题与第三人协商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如协商不成,除了提起离婚之诉外,还需另行提起析产之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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