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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是不是形成权?

2021-12-11 来源:趣尚旅游网

撤销权是形成权。撤销权是指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变更或者消灭合同效力的权利,其包括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等,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

一、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可撤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

2、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罢诉权,它是债权人固有的是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可撤销合同则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才可以撤销。

二、如何撤销可撤销合同?

撤销权人,同时是合同的债权人,需要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行使合同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主体包括债务人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合同的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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