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小区花园内摔伤,物业公司已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没有责任。小区花园内的道路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摔伤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小区花园内的道路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所导致业主摔伤的,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一、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有没有权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无权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当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存在较大问题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通过正当程序解聘原物业公司,重新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二、电动车能不能停在别人家小区里面?
不能随便停。只有业主和住户才享有使用小区公共场地、设备设施的权利,小区以外的人员没有这个权利,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你进入。如果是走访亲友,在小区业主或住户的许可下,你可以临时停放车辆。但仅限于来访期间。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三、业主财务丢失物业有责任么
业主财务丢失,物业应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和业主是以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双方的,看合同对丢失东西是否做了明确的规定。物业公司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特别是安保义务,小区业主财产被盗窃,物业公司不需要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安保条款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被盗,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