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审面谈可以找亲戚的。一般审查两代以内近亲(目前政审一般都不需要三代了,即爷爷辈的不需要了,两代近亲具体有父母、兄弟姐们、配偶等)。如果报名的是特殊岗位,如警察、监狱等相关岗位则需要三代以内近亲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二、公务员政审对亲戚的要求
配偶和直系亲属,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政审的重要对象。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例如叔叔、舅舅、兄弟姐妹等,如果有判处死刑的情况,或者正处于服刑期间、正在被立案审查的,涉及的案件尚未结清的等等,以上情况都会影响到考生。
三、对亲属政审的新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是公务员考试政审对象为: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国家公务员政治审查主要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政审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面审和函审。
面审就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派专员到拟录用人所在单位实地调查访问,函审指的是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市县人事局、组织部通过发公函的形式调取拟录用人的档案,通过档案完成政治审查;这两种形式都需要考生提供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
四、政审不合适的情况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3、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