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是民事侵权行为,但不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警察违法行为可投诉派出所、公安局,也可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人民警察法》规定了投诉渠道和处罚措施。公民可向警察机关、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警察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监督警察执行法律纪律。警察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复议是公民对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
法律分析
辱骂警察是违法吗
单纯的骂人只是民事侵权行为,也是违法的,但不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不会受到处罚。
警察态度恶劣如何投诉:
警察违法一方面可以向其所在的单位派出所或公安局投诉,另一方面,如果违法行为是职位行为的,可以向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人民警察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了明确的投诉渠道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结语
对于辱骂警察的行为,单纯的骂人是违法的,虽然不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仍属于民事侵权行为。如果警察态度恶劣,可以向其所在单位投诉,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我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并设立了投诉渠道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公民和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行为有权向相关机关检举、控告,机关应及时查处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此外,公安机关也设立了督察制度,对人民警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复议是一种合法途径,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会对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二条 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作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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