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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2024-09-11 来源:趣尚旅游网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党组书记、局长:

1、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水利改革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定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问题,听取纪检组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调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4、切实管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检查、监督其廉洁从政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局领导干部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及《收入申报规定》等党风廉政制度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制度的全面贯彻落实。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控制公务活动开支,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关。

6、每年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班子及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7、对上级领导批办和群众举报的反映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件、信访问题及违法违纪案件,认真组织力量及时查处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8、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治政,防止重大违法行政、非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事件的发生,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防范性的措施和规定,抓好建章立制和各项制度、规定的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纪检组长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对党组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工作,特别要注意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改革与发展的关系,解决好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的关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分管单位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加强干部职工职业道德法规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4、负责按照县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提出本年度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意见,协助党组书记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身上,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5、严格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做好干部考核、党员评议工作。

6、定期组织分析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防范性规定、措施,并向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工作。

8、协助党组书记认真批办信访事项和信访案件,认真解决和处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9、组织安排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10、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副局长、科级干部

1、协助局长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单位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加强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依法行政的教育,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单位对可能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业务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并切实抓好制度落实。

4、定期分析研究分管单位的工作形势,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县水政执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水利项目管理制度,杜绝在水利建设和项目工程承、发包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将全县水利项目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切实加强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5、督促分管单位的负责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规定,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6、带头执行述职述廉、《收入申报的规定》、《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股级干部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检查、指导本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完成目标工作任务。

2、认真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3、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工作形势,对可能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业务工作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并切实抓好制度落实。

4、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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