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 (甲方):
供货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就冰糖橙苗木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冰糖橙苗木约7000株左右,具体的苗木数量、规格双方当面清点为准。
二、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种,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果树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20xx年 月 日之前由甲方到乙方苗木所在地提货,甲方自行移苗并装车,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运费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到乙方苗木所在地,对所购苗木进行验收,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为: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苗木总采购款 元,此款既为定金,也为全部货款。甲方交款后,如在约定之日无故不提货,乙方可以另行出卖,苗木款有权不退;乙方收款后,保证不将本合同约定数额的冰糖橙树苗再向任何第三人出卖,否则,自愿二(2)倍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至乙方交货期间,乙方应承担苗木病虫害预防、防盗采、防人为破坏等责任。
七、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提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九、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
十、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交付之前的任何风险。如果在苗木在交付之前出现毁损、灭失等情况,盖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一、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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