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正在就 进行合作,取得鉴于乙方在服务于甲方期间有从甲方获得相关业务和客户信息的机会;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会对甲方以及相关第三人造成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以及三方的长远利益,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双方自愿订立保密协议,共同保守双方的秘密。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保密内容和范围
1.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及乙方人员在本协议生效前及本协议生效后通过任何方式接触或知悉的甲方的任何信息,以及虽属第三方但是甲方承担保密义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相关数据。
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己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3)经甲方事先同意公开的信息;
4)在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乙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该保密信息,且乙方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相信该信息不受任何保密义务或规定的限制,可以向任何第三万披露。
2.以上保密信息的获得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以手写、打印、光盘、胶片、电子邮件以及其它可接触的方式或以口头方式提供;
2)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双方合作过程中通过观察、测试、体验、分析等方式知悉。
第二条 保密责任
1.乙方受本协议约束仅限于将保密信息使用在中,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2.乙方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3.乙方及乙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皆不能直接或间接披露部分或全部保密资料予不相关之第三人。乙方应当与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委任之必要第三人签署保密协议,确保该等人员承担与乙方相同的保密义务。
4.乙方对从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获得的涉及相关工作的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委托顾问方,接受咨询方。
5.乙方为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责任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6.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间内乙方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7.如果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特定代表披露保密信息的,乙方应当与该代表签署书面协议使其承担与本协议相同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8.如果法律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要求乙方必须对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得出的任何意见、判断或推论做出披露时,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以使甲方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9.乙方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任何有关监管机构强制性要求的必要范围。但在披露上述保密信息时乙方必须尽力确保有关部门对披露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10.在双方合作终止的情况下,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立即将乙方或乙方的任何代表所占有的一切与甲方相关资料,包括基于相关资料,由相关资料产生的或反映了相关资料内容的一切复印件、复制文本、总结、分析、摘要或其它文件或记录交还甲方并永久性地销毁任何以电子、磁性或光学载体形式储存的任何副本或复印件。
11.乙方除有权为双方合作的目的而合理使用保密信息外,本保密协议不表明乙方对甲方的保密信息享有明示或默示的许可使用权或其它权益。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二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 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1.乙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2.乙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日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3.属于甲方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行政部办公室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专人负责保密。
4.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a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b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c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 对于需保密的电子版文件,按公司有关规定存档或销毁。需保密的电子版图纸,由相关部门专人、专机负责保管,设专用密码。文件下载使用完后及时删除,防止内容外泄。
6. 涉及甲方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7.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五条保密期间
除非甲方的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三条承担保密义务乙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六条违约和赔偿
1.乙方同意在下述情况下对甲方作出全额补偿并保证甲方免受由此造成的损害、损失、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及执行该补充的费用)或责任:
1)乙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二年内未经许可而使用保密信息;
2)乙方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二年内未经许可而披露保密信息;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2.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3.乙方代表在服务期间知悉甲方保密信息二年内泄露甲方秘密的,乙方应于该代表就泄密给甲方能够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上述违约金数额并不影响受损害方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该等赔偿以受损害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七条争议与仲裁
1.若出现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及对本协议中条款存有疑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共同协商,共同解决。
2.当争议无法解决时经任一方申请应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上诉。双方约定的纠纷裁决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直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盖):日期:
乙方(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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