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经常性卫生管理,重视预防性消毒、定时开窗通风, 做好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
二、 认真执行计划免疫政策,做好查漏补种及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三、加强晨午检,及时做好儿童疾病登记工作。对各种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四、建立健全幼儿园疫情报告网。各班班主任为幼儿园内疫情报告员,园长为幼儿园疫情报告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疫情上报制度,认真履行报告职责。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立即向园长报告,园长及时上报疫情。
六、发现传染病,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源地消毒处理和应急接种工作,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七、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制度,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对患传染病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根据检疫隔离时间认真执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复课制度。
幼儿园名称:春草幼儿园 2014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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