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乙方在使用委托甲方制作的广告喷绘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免责
协议:
一、协议中甲方制作的广告喷绘安装地点为前进东路与顺帆北路交叉路口位于公路北面的看板。
二、甲方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若出现任何政府人员阻止安装或安装完成后的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归乙方。
三、本协议解释权归昆山市天狼星广告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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