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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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共有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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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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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成于 年,房屋状况 。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出租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买卖双方通过 中介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为: )达成本交易。中介费用由 方承担。交易完成即支付中介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经支付的中介费应当全部退还。
第四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 元(人民币小写), 元整(人民币大写)。
上述成交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买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卖方支付定金 元(人民币小写), 元整(人民币大写)。已付定金将在支付首付款时冲抵。
2、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税费及申请产权转移登记之日前 日,买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元( 元整)。
3、买卖双方同意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除去首付款之外,剩余房款 元(人民币小写), 元整(人民币大写)将由买方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卖方。若银行审批额度不足支付剩余房款,买方应当在 日内以现金补足。买方自产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即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首付款支付 日后),双方共同向当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作为补偿。
(三)、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情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情况,附属设备设施、装修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和相关关系随房屋一同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和相关关系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之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与验收
卖方应当在收到全部房款后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并在附件一清单上签字。
2、移交房屋房门钥匙。
3、确认户口迁出手续。
4、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
5、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当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房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的缴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卖方向国家缴纳,契税由买方向国家缴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分别缴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__日之内,自第七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交房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的,买方有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房款,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应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签章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2份,卖方、买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 买方(盖章):
房屋共有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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