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岳阳____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与承包人就“______________”售楼部装修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售楼部装修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岳阳市________路____号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售楼部全部装修装饰工程。
二、工程承发包范围
承发包范围:装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装修工程。包括全部售楼部内外墙体、内外饰面工程,楼地面、天棚工程,给排水及强、弱电配电工程(不含豪华水晶灯饰)、装饰构配件工程,屋面及地面防水防潮工程,外檐口广告牌安装工程等。不含可移动办公家具及模型展台,墙面装饰挂件、广告挂件,不含空调等用电电器。发包人已提供装修施工图纸。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9月16日(已如期开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10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5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有关评定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大写):暂定价格人民币______万元;工程完工后据实结算,但不能超出预算的百分之一十五。
六、计价方式
本工程计价方式约定为:
1、引用《湖南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___]330文件及计价办法。
2、执行湘建价[20___]402号文件,湘建价[20___]403号文件、湘建价计[20______]31号文件、湘建价[20______]3号文件。
3、辅料价格执行施工期市场信息价,缺项部分按市场价格调整;主材价格双方采价(现期主材双方采价单附后),结算时以施工采购时双方核签价格为结算价格;人工工资单价:按装饰装修工程人工价70元/工日。
4、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采用[20___]330号文件及计价办法中的工料单价法计价,税前下浮10%(双方核定主材费用不计下浮)。
5、本工程人工工资价差调增部分、主材签证价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计取下浮。
七、工程款的支付:
1、本施工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支付工程备料款______万元。
2、完成全部墙体工程、水电预埋工程、内挂贴及室内地面工程、木作基层后支付进度款______万元。
3、全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结算,工程款付至结算价95%。
4、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一周内付清全部5%保修款。
5、付款时承包人提供正式票据。
八、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发包方核定认可的`装修工程细部优化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
2、不得偷工减料,不得采用假冒伪劣产品。
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做到文明施工,承担一切责任。
4、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5、保证无第三人因承包人的施工行为而追究发包人的责任。
6、工期迟延,每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争议经协商、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岳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发包人: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公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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