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授权并委托乙方全面代理其广告业务,本合同中甲方广告业务指中国移动、中国移动品牌、网号以及现有增值业务的广告宣传活动。
2、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广告业务的设计、制作、发布、策划、调查及广告效果评估等。
3、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广告的地点范围在洛阳市的九县(市)和六区。媒体包括:电视、报纸、广播、dm、户外及印刷品等。
4、甲方通过科研开发和技术发展所开展的其他新型业务,仍由乙方全权代理。
5、乙方应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营销、广告宣传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负责实施。
6、每一个月的中旬,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个月的宣传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在下个月付诸实施。
三、双方责任
7、乙方严格按照市场调查、方案提交、广告执行、效果评估等环节代理甲方广告业务。根据甲方年度业务重点,为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广告宣传方案,以供甲方决策需要。
8、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关键性资料,乙方妥善使用保管并对甲方所提供一切数据保密。
9、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10、乙方应根据广告测评效果对其提交的全年或阶段性方案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广告效果。
1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广告代理,在双方合同期间,不应将其业务交给第三方承办。
四、广告费用及结算
12、按照国内广告代理统一收费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总额的15%作为广告代理费。
13、广告代理费甲方应每一季度根据实际发生额予以结算。
14、甲方对乙方的广告费用支付在500元以上的,采用转帐方式支付。
1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宣传方案一经确认,应在活动进行前先行支付广告预算总额20%的费用。
五、合作时间
16、本合同自方案等重要文件。
17、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