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意识,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全院师生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和处理能力;落实学院相关消防制度,提高学生自救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院成立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副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院长助理、任指挥员、学工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宣传部和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楼、室,由保卫处副处长、具体负责策划,协调活动期间各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三,活动阶段:
(一)宣传阶段
1、宣传时间:11月1日——11月15日
2、宣传方式:
(1)保卫处在学院结算中心大厅安排消防宣传画册展,各系部组织系部所有学生观看学习;
(2)各系部制作一块消防宣传板报,于11月10日前交保卫处统一摆放;
(3)保卫处在学院内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标语;
(4)保卫处制作消防宣传片,组织班主任集中观看;系部组织学生观看;(宣传片地址:校园网视频专栏)
(5)保卫处组织消防知识讲座,各系部按比例安排学生参加,讲座时间另行通知;
(6)保卫处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各系部以班为单位组织学习;
(7)保卫处制作消防知识问卷,检查宣传效果、
(8)各班级组织安排一次消防主题班会,讨论消防安全知识及遵守消防法规的心得体会、
(二)自查阶段
1、自查时间:11月16日——11月18日
2、自查范围:学生寝室,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
3、自查要求:
各部门要按活动总体要求,于11月18日前认真完成本部门或所负责部位的消防自检工作,将整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做好相关纪录、
(三)整改阶段
1、整改时间:11月19日——12月1日
2、整改重点:
(1)学生寝室有大功率电器等存在火灾隐患的、
(2)学生宿舍楼内建筑设施、
(3)学院内疏散设施设置和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4)学院内消防设施、
3、整改目标
(1)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管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2)行政楼,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无火灾隐患、
(3)消防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4)学院消防安全责任明确,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四)验收阶段
1、验收时间:12月3日——12月10日
2、验收步骤:
①检查验收(12月10日前)
各部门自检及整改结束后,学院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验收,对查出的问题将责令限期整改、
②下达消防隐患整改书
在各部门自查整改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检查验收之后,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将就所查问题下达消防隐患整改书、
③将检查结果上报学院领导(12月20日前)
12月20日前,学院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并总结上报、
四,活动目标
(一)通过宣传和整治,各部门消防意识有较大提高,能依照有关消防规定,自觉做好自我管理和火灾防范工作、
(二)全面摸清学院内消防设施及火灾隐患重点部位,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规范、
(三)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落实各项消防管理措施、
(四)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和巩固流动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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