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 产品质量标准:乙方保证产品为原厂全新正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3、 交货时间:年
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海市松江区洞产品应妥善包装,保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乙方承担运保费及产品交付前的一切风险。
4、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提供的17%增值税发票后
5、 产品售后服务:乙方提供产品应按原厂商有关规定执行售后服务,保修时间为原厂商提供保修时间不足 年的,乙方应承担剩余时间的保修责任。
6、 违约责任: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应付货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交货总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7、 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可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卖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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