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与税票的区别:1、两者还是有定义上的区别的。发票:是指顾客(买家)在消费时(支出时)取得的证明,即证明顾客(买家)的消费金额、数量等。税票:是指公民或法人取得收入时(取得收入之后),给付款者(买家)出具的收款证明,即证明公民或法人所交的税款和款项等。2、从本质上来讲,发票是(支出时)的索取票据,税票是(收入时)的出具票据。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可进行抵扣税款,后者不可。换句话说,普通票可以报销,不可抵扣。专用票不只可以报销,更可以抵扣。4、发票和税票的样式不一样,做的账务处理不一样,税率不一样,用途不一样。5、如果客户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只能开普通票;如果客户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开普通票,也可以开增值税票。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何区别
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区别:一、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2、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二、发票使用范围不同: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2、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三、发票的联次不同:1、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2、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国有企业与国资企业有何区别
国有企业与国资企业区别:国有企业一般是指国家资本独资和控股的企业。国有企业之前的称谓是国营企业。随着改革深化,国有企业的称谓将变更为国资企业。目前的标准叫法是国家出资企业,包含了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不以国家资本是否控为要件,只要企业的出资者中有国家资本或国家法人资本,都叫做国家出资企业。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私募基金与委托理财有何区别
私募基金与委托理财之间的区别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2、财产的所有权人不同。3、规制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所依据的法律文件不同。4、对投资者的资格要件的规定不同。私募基金面向特定投资者,委托理财则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服务,二者为一种互补的关系。风险提示:针对我国民间协议型私募基金的现实状况,应对其进行疏导分流,对于符合委托理财的要件标准的,应将其纳入委托理财相关法律的规制范围。而对于符合私募基金的要件的标准的,可视时机而在引进私募基金制度之时,将其纳入私募基金相关法律的规制范围。
商业汇票的承兑与保证有何区别
商业汇票的承兑与保证区别:票据当事人在汇票上设立票据保证的目的,在于提高票据的信用度,一般来讲,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充当保证人,更有利于加强票据的信用度,通俗的讲,就是为票据债务加上了“双保险”,对于持票人来讲,增加了使用票据的安全感和信心,更有力于票据的流通。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借贷行为,如果有一个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第三方为担保,当然这样的借贷行为要安全的多。虽然承兑人和保证人,都属于票据上的债条人,但是他们的责任是不一样的。承兑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首先要求承兑人足额付款。保证人承担的是担保责任,只有在汇票到期后,付款人不付款的,持票人才可可以向保证人请求付款。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
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有何区别1、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1)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定终止条件既可以是原则性的,比如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也可以是具体列举式的,比如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解散等有一方丧失主体资格的情况发生。2、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完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而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一般来讲,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解除的,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