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的实施目标是: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