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利用手中职权之便,收受贿赂达696万多元...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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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22:02

(1)材料一中的刘志华利用手中的权力,非法谋取个人私利,触犯了国家法律,因而受到依法判刑。材料二中的教徒披着宗教的外衣,装神弄鬼,骗取钱财,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所以被判处刑罚。这两个人都不能依法律己,危害了社会,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2)公民作行为选择时,要依法律己,依法行使权利。首先,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其次,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再次,要采用合法方式,行使自由和权利;最后,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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