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0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5:09

一、删去第十二条第二款。二、将第四十条修改为:“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使用权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发展改革、水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建设等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可以依职权或者申请启动用地报批工作。

  “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理顺土地权属关系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可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和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声明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