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我国中国化方向要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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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3:00

1. 政治认同:宗教必须在政治上自觉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法律权威、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上,与社会主义社会形成广泛共识。
2. 文化融合:宗教应在文化上自觉融合,适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同时融合中华传统文化,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文化。在经典教义阐释、宗教制度建设、宗教活动方式、音乐服饰建筑表达等方面,都要体现鲜明中国风格,真正融入中华文化。
3. 社会适应: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必须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要鼓励宗教界发扬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探索和拓展服务社会的新途径,促进社会和谐。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对待现世和来世、神圣与世俗的关系,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 理论建设:支持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形成适应国情特点、符合我国宗教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思想。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5. 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宗教文化中积极向上的内容,摒弃消极落后的内容,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契合,同中华优秀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相融合。塑造温良、理性和包容的宗教文化品质,反对一切形式的宗教狂热和极端思想。
6. 党政府努力:党和政府需要积极努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宗教工作的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供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引导,使宗教界充分认识到,坚持中国化方向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关乎宗教的前途命运,从而发挥宗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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