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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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3:45
出版网络游戏作品是否属于网络出版物,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界定,具有编辑、制作、加工等出版特征的数字化作品,包括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内的原创数字化作品,如文字、图片、地图、游戏、动漫、音视频读物等,均属于网络出版物的范畴。
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的审批许可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出版单位需为具有网络游戏出版范围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所申报作品需已完成著作权登记或有明确的著作权人声明,著作权人应为中国公民或内资企业;运营机构需具备《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游戏作品需符合《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运营机构在运营中必须遵循国家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游戏运营活动的规定。
审批许可程序需遵循《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网络游戏在上网出版前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请示文件、申请书或表、著作权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游戏画面截图、中文脚本全文、屏蔽词库、防沉迷系统功能设置说明、管理人员及测试账号、审查辅助材料及电子文档及游戏演示视频的光盘或U盘。
网络出版物禁止含有以下内容:反对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泄露国家秘密、煽动民族仇恨、宣扬邪教迷信、散布谣言、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侮辱或诽谤他人、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