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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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2:17
首先老人住院的确有因为这件事的缘故,但要注意,这件事可不是当事人,也就是受害者引起的,而是老人所养的狗而引起,而作为狗的主人,老人也有看管不力的责任,说白了,老人如果能管住自己的狗不发生咬人事件,自然不会发生纠纷,老人也不会因此而住院,整个过程跟受害者没有任何关系,老人的儿子如此行为,完全是倒打一耙。
当然由于新闻说的也不是很清楚,也不晓得在咬人事件发生后,受害者于老人当场有没有发生过争执(至少新闻里没有提到),如果发生过面对面的争执,或者有一些言语甚至身体上的冲动,受害者也许要对老人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责任,但新闻当中没有提到,不排除就是老人的儿子蓄意碰瓷。
网友表示:
当社会还在讨论该不该扶老人时,老人们早就提升到新境界了:现在是打个喇叭吓倒要赔,在超市摔倒要赔,在菜市场摔倒要赔,搬动你的车摔倒车主赔,租户在家摔倒房东赔,根本就不需要你来扶!扶不扶老人早巳落后了,大家以后不用再争了。
我曾经看过,一个医院里,病人抽烟,被清洁工大爷制止,然后那个病人就把清洁工大爷给打了,然后大爷报警,警察来了以后,病人就躺床上说不好受,各种不舒服……警察没办法,就走了。
现在养狗的实在多,每次出门都得躲着点。被咬过有心理阴影,狗一靠近下意识紧张大叫,狗主人不屑的说:矫情……现在好多养狗的还没狗懂事!
既然狗咬人了,就得向受害赔上,这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今天牛二式的人比水浒上的牛二还多。是不是法律条文越多牛二也越多。
没有能力保证狗上街带给他人的安全,你还养啥狗啊,这个老人自己都照看不好,带个狗上街,老人糊涂,你儿子还糊涂啊。纯粹是对他人不负责任,还有脸向别人要赔偿呢。我是不赞成城市里养狗的,即使养,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说句心里话,看见有些人遛狗我就心烦。也许不和情理,有些人养狗是乐趣,有些人就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无语。
狗咬人养狗的主人必须负担被咬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精神补偿费(不少于1O万)毁容的话要负担整容等费用,对街道的散养无人看管的狗行政执法部门要坚决予以清除。现在在路上走碰到有些凶犬血压都升高了,现在不是有爱犬协会吗?让这个爱狗协会给不养狗的民众买保险!每天象环工人一样上街负责捡狗屎,你养宠物别人没有理由干涉,但你的宠物影响到别人、伤害到别人你必须负全部责任。有时看到开车人、骑车人为了躲避突然窜出来的狗、而摔坏车,摔伤人事件,真感到养狗之人又不管好狗的人之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