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文物局机构设置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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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8:13

运城市文物局设有三个主要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办公室作为核心部门,配置有4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2名工勤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协助局领导协调各项事务,负责文书处理、会务、接待、行政诉讼及档案管理等工作;草拟综合文件,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外事接待及财务管理,包括经费预算编制和监督,以及文物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制定和执行;负责统计分析和财务监管,以及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办公室还负责机关后勤和安全保卫,以及人事、党群等工作。

其次,文物博物管理科,由3名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全市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包括审核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指导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制定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计划,管理考古调查发掘工作;审核文物商店和拍摄工作,规划博物馆、纪念馆发展,指导全市博物馆业务及科研工作,并参与藏品鉴定和保管。

最后,安全督察科,由3名人员组成,专门负责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制定年度项目计划,监督文物行政执法,审核申报安全技防工程,配合打击文物犯罪,为重大案件提供专业性意见,确保文物安全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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