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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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0:24
在太原市,当出生证明遗失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补办:
1. 遗失证明:
若小孩已入户,应由小孩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若小孩未入户,则由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遗失证明。
2. 补发申请表:
可在区妇幼保健所获取并填写申请表。
3. 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
提供与出生证明内容相符的医学记录副本。
4. 户籍本及复印件:
若小孩已入户,需要提供包含小孩户籍本在内的父母双方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若小孩未入户,则只需父母双方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5. 结婚证、离婚证及抚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与子女抚养关系相关的证件,若为离婚情况,还需提供离婚证及抚养证明。
6.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身份。
以上材料需齐全,以确保出生证明补办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