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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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19:58
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是在由估价目的决定的某个特定时间的价值。房地产估价之所以要遵循此原则,是由于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不断变化,房地产市场亦是动态的,进而导致房地产价值随时间而变动。随着时间推移,房地产本身也可能发生变化,例如建筑物可能变得老旧、周边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等。因此,同一房地产在不同时间可能具有不同的价值。价值与时间紧密相连,每一种价值对应一个时间,没有时间的价值无意义。同样,不能离开时间来评估估价对象的价值。估价对象的价值评估无法绕过时间这一前提。通常,估价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某个特定时间的价值,这即为估价时点。这个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而非由委托人或估价师随意设定,通常用公历年、月、日表示。
确立估价时点原则的意义在于,它不仅说明评估价值对应的时间,还作为评估估价对象价值的时间界限。例如,房地产法规、政策和估价标准等的发布、修订、废止和实施日期等,可能影响估价对象的价值。因此,在评估时,是否采用发布、修订、废止和实施日期之前或之后的价值,应根据估价时点来确定。再如,运用市场法评估时,选取的可比实例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可能不同,需要将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时点的价格,调整后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才能作为估价对象价值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