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4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6:37
法律分析:这是正常的。当然可以不一样,每个人的岗位不同,工资待遇不同,缴费比例自然不可能一样。职工社保缴费,是按照当月用人单位申报的工资为基数缴纳的,单位申报的工资应当以用人单位应当工资为准,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名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为基数;高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为基数。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