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章...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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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20:26

武汉地区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简称医保基金)的筹集机制由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基金利息组成,具体规定如下:

第五条: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政府的财政支持以及基金的利息收益。

第六条,每位大学生的参保筹资标准为每年120元,这一费用由个人缴费和个人补贴共同承担。

(一)大学生个人每年需缴纳20元,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供部分缴费补助。

(二)政府补助部分为每人每年100元。补助标准根据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隶属关系分配,具体如下:部属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100元;省属的(包括民办和独立学院)由中央财政40元、省级财政50元、市级财政10元分担;市属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则由中央财政40元、省级财政20元和市级财政40元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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