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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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8:46
法律主观:
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分别应对,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有如下操作:1、如果觉得起诉的证据不足,可能存在诉讼风险的,可以申请撤回起诉;2、对方收到了应诉材料、传票的,那么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如果应诉材料、传票未送达被告的,需要采取公告的形式送达,经过送达期限后,可以缺席开庭、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