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浬浦镇中金园林建设集团老板周利忠 前年拖欠人工工资一直不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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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7小时前

看到你的这个提问,是用人单位老板拖欠你的工资的事,按照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的,应该由用人单位给你发工资,必须按约定日期,足额发给你工资,否则就是用人单位违约,违约就是违法

劳动者是否能够准时足额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工资,是最让人不放心的事,现在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事比较多,国家政府已经有法律规定“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

国家法律规定:超过约定日期30天(一个月)的属于拖欠工资

现在国家政府已经有法律规定,如果有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应该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告发举报,通过法律途径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公司、企业、私人老板,各种单位,等等)拖欠工资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以违法方式对待劳动者的,劳动者有权辞职,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告发举报

按照现在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企业拖欠工资的,如果劳动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拖欠工资赔偿金”,政府有关部门(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劳动监察大队、法院)应该依法判处企业(或者老板)按照拖欠工资的数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的赔偿金,赔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这是付给被拖欠工资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总共应该付给劳动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应该要有与用人单位(各种的大小企业、公司、单位、私人老板,各种单位,等等)存在劳动关系(打工、付出劳动力)的事实证据,这些都可以:协议合同、欠条、有关拖欠工资和索要工资的录音、视频录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记录,上班劳动工作的视频录像,曾经填过的各种表格、之前曾经领取工资的凭证、领取物品的凭证、上岗证、出入证、胸章、胸牌、臂章、单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单位发的劳保用品、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资料,微信上短信上电脑上涉及双方发给工资数目与拖欠工资及索要工资的各种信息、介绍人、中介人、知情人、证明人,等等,都可作为事实证据。劳动者平时应该注意保留多个这样的事实证据,以防万一,以备万一。有备无患

用人单位假如说已经付给劳动者足额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必须提供其单位已经发足额工资给劳动者的事实的凭据,这些凭据里必须有经过劳动者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发放现金工资的表格上应该有劳动者本人的签字,或者在付给现金工资之时签字收到现金工资的签收字条上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字,这些都是凭据,都可以加上手印)。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卡付给劳动者足额工资的,应该有银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已经支付工资到劳动者本人银行卡的流水帐单(这是凭据)。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这些已经付给劳动者工资的凭据,这就证明用人单位事实上没发足额工资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应该向当地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12345投诉热线电话)投诉告发举报,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这个拖欠工资的事,同时打电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这是政府提供免费律师帮助劳动者各种问题的电话号码,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要求政府提供的免费律师帮助你们在法律方面得到援助,也可以和免费律师商量办法,以便顺利维护你们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与五险一金和工资收入及赔偿金。

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老板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给劳动者。

国家政府现在有法律明确规定“拖欠工资的克扣工资的属于违法犯罪,拖欠克扣一个人的工资超过五千元的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超过三万元或者超过十个人的属于严重违法犯罪,严重的要判刑关进牢狱。”、“用人单位应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并且给每一位劳动者(工人、农民工、员工、民工、职工,等等)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用人单位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动者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用人单位应该可委托银行发放劳动者工资。”

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给劳动者缴足社保费并且按时足额发给工资,否则,政府执法部门会依法严格处罚违法的企业。私人老板同样必须按照国家政府的法律发给各项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用具和办理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并且按时付给工资,如果违反有关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及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政府同样会严格依法惩处违法的私人老板。

1、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农民工、职工、员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3、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第一步应该争取协商解决,可以直接找用人单位(企业、公司、等等,各种各样的大大小小的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实际投资人、老板、财务部门、财务经理。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合理就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告发举报,(12345投诉热线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号12333、劳动监察大队、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局里的劳动仲裁科、工商管理局、财政税务局、建设局、法院、监察局、都可以),会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的

记住:一定要有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证据,这些都可以:协议合同、欠条、有关拖欠工资和索要工资的录音、视频录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记录,上班劳动工作的视频录像,曾经填过的各种表格、之前曾经领取工资的凭证、领取物品的凭证、上岗证、出入证、胸章、胸牌、臂章、单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单位发的劳保用品、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资料,微信上短信上电脑上涉及双方发给工资数目与拖欠工资及索要工资的各种信息、介绍人、中介人、知情人、证明人,等等,都可作为事实证据。劳动者平时应该注意保留多个这样的事实证据,以防万一·,以备万一。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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