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5:0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8:46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实行“一调一裁两审”的制度。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自愿申请调解,并自愿达成和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性。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或直接申请仲裁。仲裁具有强制性,只要一方申请,仲裁委即可受理。而且仲裁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定期间内一方不履行裁决或不起诉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的审理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应该没有例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8: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8:46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8:53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8:47
不前置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拖欠工资有欠条的,二是涉及无营业执照的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纠纷。除这两种情况外,如果法院已受理,可以请求法院以未经仲裁而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