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去上班路上自己不小心摔到,腿骨折了,但是当天公司给我辞职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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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45

自己不慎摔伤,属于个人责任,依法无法认定为工伤。以下规定供您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3:45

公司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提起工伤仲裁!
算工伤!!!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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