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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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民政局在机关层面设行政编制26名,其中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编制2名。核定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为4名。
领导职数方面,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职数共11名,包括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级职数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科级职数1名,但已配机关党委书记的,不设立专职副书记。
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负责人按照有关章程和规定实行兼职,不单独核定领导职数。
总结而言,新余市民政局的人员编制包括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三部分。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方面,分别设有具体名额。领导职数方面,设局长、副局长、正科级和副科级职数。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组织负责人按照相关章程和规定实行兼职,不单独设立领导职数。这一安排旨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新余市民政局,是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09〕64号)和《中共新余市委、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发〔2010〕8号)设立的,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救灾、社会福利、扶贫和移民开发、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