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2:3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09
1、新劳动法是08年2月1日开始施行。
2、如果你确实已经够资格与公司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公司拒签,那么从应该签订无固定前线劳动合同开始,公司应给予你每月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12个月。
3、你主动辞职应该先知道自己是否已经具备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
如具备,无论你是否是主动辞职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06
1、用人单位在2008年1月1日后签署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本人同意可以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已经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说明你同意了。
2、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是没有任何赔偿的;如果是公司辞退你,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05
如果以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为由辞职并且单位确实存在该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11
具体要看合同的条款。虽说现在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也不是无条件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03
劳动合同未到期,你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固定合同期限到后,你不愿续签,按1年1个月工资的规定补偿。